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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透支不是恶透免费大餐,在享受方便之后,信用却不还钱,卡万法理难容。不还谭某终因恶意透支信用卡吃上官司,企业近日,员工经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遭起
2012年间,恶透谭某借助自己国有企业员工的信用身份,办理了中国银行、卡万农业银行、不还邮政储蓄银行三张信用卡,企业并通过信用卡透支拆东墙补西墙,员工资金周转、遭起日常开支的恶透经济压力小了。但好景不长,从2014年开始,谭某某将三张信用卡的额度透完,三家银行多次以电话、短信、信函等方式向其催收,谭某某接到信息后敷衍了事,承诺还款却迟迟不还。三家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经查,截至案发,谭某某共通过三张信用卡透支未还金额达50000元。检察官经审查,认定谭某某已经构成恶意透支,以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移送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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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: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,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系恶意透支,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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